生態 - 它是什麼、概念、分支、特徵和作用
什麼是生態
生態學是生物學的一個分支,研究和分析生物與它們所在的棲息地之間的相互作用,即生物因素(生物之間的關係)和非生物因素(環境條件)之間存在的關係。
1869年,德國科學家恩斯特·海克爾創造了生態學一詞,為研究生物與環境之間關係的科學取名。
因此,生態學研究的目的是確定非生物因素(濕度、溫度等)如何與生物因素(同一棲息地中發現的大量生物之間的關係)相互作用。
因此,生態學特別關注棲息地的特殊特徵如何影響不同物種的發展、改變和行為。
從這個意義上說,人類生態學的概念是指對人類與環境之間關係的科學研究,包括自然條件、相互作用以及經濟、心理、社會和文化方面。因此,生態學側重於研究生態系統或總體上的種群。
同樣,生態學是一門研究生態系統可能因人類活動而遭受的變化的科學。
重要的是要強調多學科生態研究的重要性,這使得擴展這一科學領域的知識以及專注於保護和保護環境的設計策略和機製成為可能。
另一方面,目前生態學術語已經超越了科學研究,現在它已成為政治運動和社會運動的一部分,旨在尋求人類與環境的保護和有意識的互動。
因此,生態學具有環境特徵,其目標是照顧和維持人類活動與我們棲息地的活動之間的平衡。
也可以看看:
生物學
生物領域
環境平衡
生態系統
生態學的主要分支
生態學的主要研究分支如下:
自生態學:生態學的一個分支,研究物種如何適應非生物因素的某些條件。
人口生態學(人口動力學):從生態學和人口學研究佔據特定棲息地的社區或人口的主要特徵的分支。
群落生態學(群落生態學):生態學的一個分支,研究生物群落與生態系統之間的相互作用。
農業生態學:從生態學和農學知識出發,開發兼顧生態系統和社會環境的糧食生產模型的分支。
生態生理學(環境生態學):生態學的一個分支,研究環境中的生理現象,這些現象會因各種自然現像或人類活動而發生變化。
宏觀生態學:研究大規模重複的生態模式的生態學分支。
生態相互作用
在生態學中,研究了人口、社區、生態系統或生物圈中所有生物之間的過程、動態和相互作用。
生態相互作用的特徵是兩種生物的利益(和諧)或其中之一的損害(不和諧),並且可以發生在同一物種(種內)或不同物種(種間)的生物之間。
和諧的種內關係:社會(同一物種個體的組織)和群體(同一物種的個體群體,相互依賴程度不同)。
不和諧的種內關係:同類相食以及種內和種間競爭。它們是平等物種之間的關係,但至少在一方面存在損害。
和諧的種間關係:共生(或共生)、原始合作、租戶(或外生)和共生。
不和諧的種間關係: amensalism(或antibiosis),食草動物,捕食,寄生和奴隸制。
另見:環保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