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裁判所 - 它是什麼、概念、特徵和含義
什麼是宗教裁判所
宗教裁判所,又稱神聖宗教裁判所,是一個專門調查、定罪和懲罰異端邪說的機構,與天主教堂有聯繫。
它的運作時間從中世紀開始,當時法國第一個宗教裁判所於 1184 年成立,直到 19 世紀才被廢除。然而,直到 1231 年,它才開始由教皇直接指揮。
因此,宗教裁判所是天主教會的合法法庭,與民事當局合作管理,其目的是保護國家免受信仰敵人的侵害。
必須強調的是,在中世紀時期,教會與國家之間沒有分離,因此當局之間沒有明確的界限。此外,人民有義務信奉國王的宗教,任何在宗教領域構成威脅的事物都被視為異端。
在這種情況下,異端是違反天主教教義的假設,因此也違反國王的信仰。異端行為可以是巫術的實踐、偶像崇拜、從天主教的角度來看的假神崇拜等等。
宗教裁判所懲罰了所有反對基督教、不接受天主教信仰、拒絕皈依、不想放棄信仰而轉而支持天主教的人。因此,他將猶太人送上了火刑柱,同樣的命運也讓那些被當作女巫或被認為是對信仰的威脅的書籍的婦女遭受了同樣的命運。此外,他對被視為異教徒的社區施行酷刑並發起致命的十字軍東征。
從這個意義上說,宗教裁判所被認為是天主教會最黑暗的事件之一,儘管基督徒在新教徒佔多數的國家也經歷過類似的情況。
在詞源上,inquisition 這個詞來自拉丁語inquisitĭo,inquisitiōnis,因此,意思是“調查的行動和效果”。從這個意義上說,詢問意味著調查、發現或仔細檢查某事。
另見:異端與巫術
根據聖經的調查
在收集天主教教義的聖經中,提到上帝命令希伯來人調查任何犯有異端行為的人,例如崇拜偶像或“假神”,以審判和譴責他們。 . 一些準則甚至指出,根據教義,在審問過程中應該遵循。
申命記指出:“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所賜給你們的城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不喜悅的事,直到斷絕盟約;如果他要去侍奉其他的神,他們拜倒在他們面前……他們一報告給你,或者你一發現,你就會開始好好調查一切。如果你發現這可憎的事已經在以色列犯下,你將把犯下這罪行的男人或女人帶到城門口,你將用石頭打死他們......你將要求兩三個證人的證詞判處他們死刑。沒有人會因為一個證人的指控而被判處死刑……這樣你就會使邪惡從你中間消失”(XVII:2-7)。
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
作為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它被稱為宗教裁判所神聖辦公室的法院,在 1478 年至 1834 年間運作。它是由天主教國王創建的,目的是保護和維護其領土內的天主教信仰。因此,它始終處於西班牙君主制的控制之下。它的活動範圍遍及整個西班牙領土和美洲的海外殖民地,例如亞洲的新西班牙、今墨西哥或菲律賓。